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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修正「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要點」第4點、第9點

  • 發布單位:職涯發展科
  • 資料提供單位:青年事務局

轉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修正「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要點」第4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上揭要點為提供導入數位科技之企業優惠融資措施,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協助更多企業取得創新發展資金,取消申貸之登記負責人年滿20歲至45歲之年齡限制或企業曾獲創業貸款之規定,修正為具自行研發之創新性能力,即符合貸款資格。
(二)貸款對象新增經政府輔導、核發獎項、獎(補)助或獲經濟部登錄之國際創育機構培育且推薦之導入數位科技之企業。
(三)新增導入數位科技之企業,設立未滿5年於新臺幣500萬元額度內,保證成數為九點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