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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 110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競賽

  • 發布單位:職涯發展科
  • 資料提供單位:青年事務局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10年「百萬創客擂台競賽」競賽

●競賽宗旨
為培養民眾創新實踐能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所屬五分署設立物聯網、服裝、智慧生活、農業、創客教育推廣及海洋等主題創客基地,提供場地、多元化機具與師資,鼓勵民眾將想法實作出成品。
為使民眾創新創意夢想更進一步具體落實,繼105年及107年辦理兩屆「百萬創客擂台競賽」,110年續辦第三屆,民眾可運用五分署創客基地資源,輔以專業導師諮詢指導,打造具商品化潛力之作品,並透過成果發表會提供作品展示舞台,協助增加曝光及行銷機會。


●本競賽徵件至110年4月30日止,相關資訊摘述如下(詳如競賽簡章):


●參賽資格:
每隊由自然人2人至7人組成,且成員須超過半數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可以下列名義參賽:
一、以團隊名義參賽。
二、以新創2年內事業單位名義參賽,須於108年2月25日(含)之後成立,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競賽主題:
強調創意與實作,不設定主題,亦無限定實作成品類型。期許社會大眾於解決自身問題時,亦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等包容性成長,達成「自造世代,創新未來!Maker Can Help」精神。

●選拔方式:
分為初賽、決賽兩階段進行,初賽分別於北基宜花金馬區、桃竹苗區、中彰投區、雲嘉南區及高屏澎東區各辦理1場,並依報名團隊數選出2-5隊晉級決賽。

●參賽方式:
參賽團隊需先提供書面設計企畫書報名參加初賽,並出席初賽評選簡報,說明設計企畫書內容。

●獎勵方式:
經初賽評選晉級決賽之團隊,每隊可獲得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獎勵金;另有決賽冠軍100萬元、亞軍50萬元、季軍20萬元,尚有特別獎、人氣獎等獎項,總獎勵金達240萬元。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協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
三、執行單位:泛科知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