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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桃樣館暨地下停車場營運移轉案公聽會公告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科
  • 資料提供單位:青年事務局

依據:促進民間公共建設法第6條之1及施行細則第26條、27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為辦理旨揭公聽會,並聽取在地居民意見。
二、時間: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三)下午1時30分。
三、地點:桃園市八德區公所4樓大禮堂(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勢,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四、連絡電話:03-4225205分機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