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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2年績優健康職場與優良推動人員評選及表揚評選辦法」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提供單位:青年事務局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12年5月17日桃衛健字第1120045618號函辦理。

二、 旨揭評選辦法請逕自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健康職場資訊網(https://health.hpa.gov.tw)/新聞消息下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北區健康職場推動中心諮詢窗口葉書瑄、朱紘玉小姐,電話:02-27361661 轉 6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