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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綜合規劃科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 發布單位:人事室
  • 聯絡人:羅小姐
  • 聯絡人電話:03-4225205#2008
  • 資料提供單位:青年事務局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得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桃園市中壢區

有效期間 

115/6/4~115/6/11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3.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 具汽機車駕照及駕駛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辦理青年多元展演活動及補助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聯絡方式 

1、檢附本局公告之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彩色履歷照片)、最高學歷證書證明影本、身分證影本,於115年6月11送達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人事室「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綜合規劃科助理員約僱職務代理人」),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通知合適者接受面試,面試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網站(網址http://youth.tycg.gov.tw/),請逕自上網查詢;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約至115年10月),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4、正取1名,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