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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體育署函發有關辦理水域(含海域)活動應注意戲水安全與相關規定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提供單位:青年事務局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8月21日臺教體署全(二)字第1120033313號函辦理。

二、 鑒於天氣炎熱戲水民眾增加,且近日陸續發生溺水憾事,請辦理水域(含海域)活動應注意戲水安全與相關規定,備妥安全措施及配置救生人員,隨時關注相關天候變化及山區降雨之影響,並視活動性質研擬氣候應變計畫以為因應。

三、 請轉知所屬加強宣導民眾防溺自救安全觀念,並提醒民眾避免做危險戲水動作,以降低溺水意外事件發生,避免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