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3年青年投入永續發展行動計畫」徵件開跑
一、計畫名稱:桃園市113年青年投入永續發展行動計畫
二、計畫目的: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以下簡稱本局)支持青年組成青年行動團隊,至本市各地執行地方創生計畫,鼓勵以青年為主體之中長期行動方案,且鏈結在地文化、產業、社區及教育等多元層面,打造在地共好共榮的創生模式。
三、徵件資訊說明如下:
(一)提案主題:
1、青年永續行動:以聯合國推動「2030 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 17 項發展目標,包括「消除貧窮、消除飢餓、健康福祉、教育品質、性別平等、淨水與衛生、可負擔能源、就業與經濟成長、工業創新基礎建設、減少不平等、永續城市、責任消費與生產、氣候行動、海洋生態、陸地生態、和平與正義制度、全球夥伴」等公共議題
2、特定議題專案:原鄉創生及里海共生。
(二)徵選對象:
1、須組成行動團隊,以團體參與提案。
2、本計畫定義之青年為年齡介於 15 歲至 45 歲之間,行動團隊組成至少 須有 3 位青年,且青年須佔行動團隊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並選出 1 名團隊負責人作為本局聯絡窗口。
3、青年需設籍本市或於本市就學、就業。
(三)協力單位:
1、行動團隊必須洽依法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或登記之各級團體(含人民 團體及其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案之團體)、財團法人、學校、商業 及公司等為協力單位,作為團隊計畫執行之在地夥伴,並擔任獎金領取及所得稅扣繳代表。
2、除學校外,同一單位以擔任 1 組行動團隊之協力單位為限。
(四)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13年2月18日(星期日)17時止(須於時限前於台地桃園社造資訊整合網上傳完畢)。
(五)提案方式:採線上申請提案,至台地桃園社造資訊網 https://taidi.tycg.gov.tw,點選補助計畫-線上申請-113年度-社群培植-青年事務局-本計畫完成提案申請。
(六)獎勵方式:核定至多10組本年度永續計畫行動團隊給予獎勵金,每組上限為新臺幣(以下同)100萬元,另獲選團隊年度績優評比加碼每組最高10萬獎勵金。
⭐其他未盡事項,依本計畫相關規定辦理。